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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詩燁 日期:2023-03-29 [返回]
根據相關規定,在外省市有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經歷,且在上海市已建立職工醫療保險帳戶的人員,可直接申請醫療保險轉移接續(轉入)。有多地的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經歷,可以同時申請轉入上海。
轉入方式:
1、申請人可通過隨申辦APP及小程序或“一網通辦”官網驗證身份后,根據提示申請,申請提交后,由現有單位所在區醫保事務中心進行審核;
2、申請人也可直接向現有單位所在的區醫保事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由區醫保事務中心進行審核。
辦理職工醫保關系轉入上海時,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以一并轉入嗎?
根據相關規定,在職職工勞動(人事)關系由外省市轉入上海市的,由參保人(或參保單位)持相關材料,到區醫保中心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若原參保地還有剩余醫保賬戶資金的情況下,參保人或者所在單位可持本人(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憑證》,到參保人新工作單位參保所在地的區醫保中心指定服務窗口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手續。市醫保中心根據區醫保中心的受理情況以及異地轉入帳戶資金的情況,進行轉入帳戶資金處理。
剛去外地3個月就突發重疾,就醫關系可以馬上轉回上海嗎?
1、辦理就醫關系轉移的6個月內,原則上不能再次辦理。但就醫關系在外省市的人員,在6個月內發生門診大病或發生嚴重疾病住院,必須回上海市醫療機構治療的,可憑上海市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門診大病或入院的證明,辦理就醫關系轉入手續。
2、在職人員因工作調動又轉回上海市的,在6個月內也可申請辦理就醫關系轉入手續。
3、退休人員辦理就醫關系轉入手續,需要先完成異地醫療費報銷或賬戶資金清算業務的,只可在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辦理。
異地跳槽后的醫保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根據相關規定:
1、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在職職工勞動(人事)關系由上海市轉移至外省市的,在上海市注銷醫保個人賬戶,并由區醫保中心對醫保個人賬戶剩余資金進行清算,清算后的醫保個人賬戶余額通過區醫保中心進行轉移。